使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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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同意会员加入条款及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内容,才能加入会员。

使用条款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目的)
      1. 该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旨在具体规定ABOV现代单片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使用公司提供的网站(http://www.abovsemi.com)(以下简称"主页")的用户(以下简称"用户")之间服务的加入条件及使用相关的各项事项和其他必要事项。

    2. 第二条 (术语定义)
      1. ① 本条款中使用的术语的定义如下。
      2. - '用户'是指同意该条款并使用服务的用户。
      3. - '使用合同'是指包括本条款在内,与服务使用相关的公司和使用者之间签订的所有合同。
      4. - '终端机'是指用户为连接服务而使用的个人电脑、手机等计算机设备。
      5. ② 本条款中使用的术语中第1项未规定的,依照相关法令及各服务指南规定,其他均按一般惯例执行。

    3. 第三条(使用条款的效力及变更)
      1. ① 本条款通过"主页"在线公示,经用户同意和公司同意生效,发生合理事由时,公司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的前提下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条款按正当程序通过"官网"公告生效。
      2. ② 用户需定期访问"主页"确认条款变更事项,因不了解变更条款信息而发生的用户损失不由公司不负责。.

    4. 第四条 (条款外准则)
        公司必要时可针对服务内的个别项目制定个别条款或运营原则(以下简称"各服务指南 " ) , 本条款与各服务内容相冲突时优先适用各服务内容。

  1. 第二章 签订使用合同

    1. 第五条 (使用合同的成立)
      1. ① 使用合同由用户对使用合同内容的同意和使用申请需要经公司批注成立。
      2. ② 对使用合同的同意,使用申请时按下申请上的"同意"按钮,以示同意。

    2. 第六条 (服务使用申请)
      1. ① 作为用户加入并想要使用服务的用户必须提供公司要求的各种信息(公司名称、姓名、电子邮件、国家名称、关注应用、使用目的等)。
      2. ② 所有用户必须提供本人信息才能使用服务,盗用他人信息或登记虚假信息等未登记本人真正信息的用户,不得主张使用服务相关的任何权利,并根据相关法令受到处罚。
      3. ③ 用户注册必须通过本人真正的信息才能注册,公司对用户注册的信息可以采取确认措施。 用户应积极配合公司的确认措施,如不遵守,公司可将用户登记的信息处理为不正当信息。
      4. ④ 公司可以根据使用者需要,细分使用时间、使用次数、服务菜单等,在使用上设置等级。

    3. 第七条 (技术文件和软件下载服务)
      1. ① 为下载ABOV现代单片机特定技术文件及软件,可根据规定的申请样式输入信息。

    4. 第八条(技术文件及软件下载服务使用方法、程序)
      1. ① 第7条 相关技术文件及 软件下载需登录ABOV现代单片机网站 输入所需用户信息。
      2. ② 输入完成后将自动向公司负责人申请下载.
      3. ③ 负责人确认用户信息后,如果判断为客户,将通过邮件提供可下载的信息
      4. ④ 下载的技术文件只能在规定的使用目的范围内使用。

    5. 第九条 (个人信息的保护和使用)
      1. ①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保护用户个人信息而努力。 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及使用适用相关法律及公司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但除公司官方网站外,已链接的网站不适用公司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另外,用户应严格管理,确保本人个人信息不被他人泄露,公司对因用户原因泄露的信息概不负责。
      2. ② 公司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
        1. - 被调查机关或其他政府机关要求提供信息时
        2. - 使用者包括违反法令或条款等,用于确认作弊行为等用途的情形
        3. - 其他法律要求的情况

    6. 第十条 (使用申请的批准和限制)
      1. ① 司根据第5条、第6条的规定申请使用,在业务执行上或技术上无障碍时,原则上按照受理顺序同意使用服务。
      2. ② 公司可以保留以下事项的许可。
        1. - 未提供本人真实信息的使用申请时
        2. - 以违反法令或妨碍社会安宁、秩序、美风良俗为目的申请者
        3. - 想要使用不正当用途时
        4. - 在同类企业或竞争企业,想要掌握公司信息时
        5. - 以追求营利为目的想要使用本服务者
        6. - 违反法令或条款解除使用合同的用户申请时
        7. - 违反其他规定的各项事项申请时
      3. ③ 服务使用申请符合下列各号的情况时,公司可以对其申请保留许可,直至取消承诺限制理由为止。
        1. - 公司技术上存在障碍时
        2. - 因其他公司归责原因难以接受使用时
      4. ④ 用户程序完成后,发现第2项各号事由时,公司可撤回使用许可。

  2. 第三章 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1. 第十一条 (公司的义务)
      1. ① 公司在用户希望的服务提供起始日,如无特殊情况可使用服务。
      2. ② 为提供持续稳定的服务,设备发生故障时,公司必须立即维修或修复,除非有不得已原因。
      3. ③ 公司为保护个人信息构筑保安系统,遵守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4. ④ 客观上认定用户提出的意见或不满正当时,公司需通过适当程序立即处理,但难以立即处理时,需向用户通报其原因和处理日程。

    2. 第十二条 (用户的义务)
      1. ① 用户输入用户信息时,所有事项都要根据事实以本人真实信息填写,注册虚假或他人信息时,不得主张与此相关的所有权利。
      2. ② 用户应遵守条款中规定的事项和其他公司规定的各项规定、公告事项等公司公告的事项及相关法令,不得从事妨碍其他公司业务的行为、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3. ③ 用户未经公司事先同意,不得利用技术文件进行营业活动,用户对公司负有损害赔偿义务,公司可对相关用户通过限制服务使用及合法程序申请损害赔偿等。
      4. ④ 用户未经公司明确同意,不得将服务的使用权限、其他使用合同上的地位转让给他人,不得以此为担保提供。
      5. ⑥ 用户不得侵犯包括公司及第三方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或做出符合第18条各号规定的行为。

  3. 第四章 服务的利用

    1. 第十三条 (服务使用时间)
      1. ① 服务使用原则上,只要公司业务或技术上没有特别障碍,全年无休,1日24小时运营。 但是,公司为定期检查、增设和更换系统,可在公司规定日期或时间暂停服务,因预定作业而暂停服务将通过"主页"提前通知。
      2. ② 发生紧急系统检查、增设及更换、设备故障、服务使用暴增、国家紧急状态、停电等不得已原因时,公司可在无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暂时中断全部或部分服务。
      3. ③ 公司因服务改编等服务运营需要时,事先通知用户后可停止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

    2. 第十四条 (公告版权)
      1. ① 公司制作的帖子或著作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3. 第十五条 (信息提供)
      1. ① 公司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信邮寄、SMS、电话等方式向用户提供服务所需的各种信息。
      2. ② 公司以改善服务及以用户为对象介绍服务等为目的,在用户同意下,可根据相关法律收集追加个人信息。

  4. 第五章 合同解除及使用限制

    1. 第十六条 (解除合同)
      1. ① 用户想要解除使用合同时,用户本人需向管理者发送邮件申请解除注册。
      2. ② 公司解除使用合同时,根据"主页"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注销用户个人信息。 此时通知用户,公司欲解除利用职权时,注销前给予用户解释的机会。.

    2. 第十七条 (服务使用限制)
      1. 使用者在服务使用内容上违反本条款第11条(使用者的义务)内容或符合下列各号时,可采取限制、初始化、解除使用合同及其他相应措施。
      2. ① 在用户信息中登记不正当内容或盗用他人用户ID、密码和其他个人信息的行为或与他人交易或提供用户ID的行为
      3. ② 发送、发布违反公共秩序和微风良俗的低俗、淫乱的内容或可能侵害他人名誉或隐私的信息、文章、图形、音响、视频、电子邮件或其他方法向他人传播的行为
      4. ③ 戏弄或威胁其他用户,或持续给特定用户带来威胁或不便的行为
      5. ④ 未经公司授权擅自变更公司客户端程序、入侵公司服务器、任意更改网站或已发布信息的一部分或全部的行为
      6. ⑤ 未经公司事先同意,将服务获取的信息复制为服务使用以外的目的,或将其用于出版和广播等,或提供给第三方的行为
      7. ⑥ 冒充公司运营人员、职员或相关人员或故意妨碍正常服务运营时
      8. ⑦ 对信息通信伦理委员会等相关公共机构提出整改要求时
      9. ⑧ 存在严重违反公司安全规定的情况
      10. ⑨ 违反包括条款在内的违反公司规定或与犯罪有关联等违章行为

  5. 第六章 损害赔偿及其他事项

    1. 第十八条 (赔偿损失)
      1. ① 公司与用户在使用服务时,如故意或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2. ② 关于免费提供的服务的使用,不违反本条款及个人信息处理方针规定的内容,不承担任何损失。

    2. 第十九条 (免责条款)
      1. ① 公司因天灾、战争、基干通信运营商停止服务及其他不可抗力而无法提供服务时,免除其提供服务的责任。
      2. ② 公司因服务用设备维修、更换、定期检查、工程等不得已原因造成的损失免除责任。
      3. ③ 因用户电脑错误而发生损失时,或用户因填写不良个人资料及电子邮件地址而发生损失时,公司不承担责任。
      4. ④ 公司对用户利用服务得不到预期的利益或丧失预期收益概不负责,对使用服务所获得的资料所造成的损失概不负责。
      5. ⑤ 公司对用户在服务器上刊登的各种信息、资料、事实可信度、准确性等内容不负责,对用户之间及用户与第三方之间以服务为媒介发生的纠纷,没有义务介入,也没有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6. ⑥ 公司没有义务在注册用户发帖前进行事前审查或定期确认或审核公告内容,不对其结果负责。

    3. 第二十条 (通知)
      1. ① 公司对用户进行通知时,可作为用户在公司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
      2. ② 公司需要通知非特定多数用户时,可通过"主页"公告栏发布7天以上,以换取个别通知。

    4. 第二十一条 (审判权和准据法)
      1. ① 本条款中未明示的事项,依照韩国相关法令和相关习惯。
      2. ② 对与服务使用相关的纠纷提起诉讼时,协议管辖民事诉讼法上地址的法院。

    5. * 附则
      1. 本条款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